在網際網路時代,行銷的原則是否也跟著改變了?還是許多基本原理依舊如故?過去 30 年,有些事情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在某些方面,卻沒有任何真正的改變。首先,對於年輕的讀者(面對現實的話,那幾乎是每個人),讓我們先了解一下當時的情況。那時候我們已經有彩色電視,或是在一台只有 800MB 硬碟和 16MB 記憶體的電腦上設計(請注意是 MB,不是 GB),然後我們會將工作保存到一個 1.44MB 的磁片上,並通過快遞寄給一家複印工作室,他們會製作一套底片,接著,底片會寄回給我們,這樣我們就可以將四種顏色的分離層剪裁到一個光箱上,並檢查是否對齊,然後,快遞會將它們送到印刷廠印製在報章雜誌上。
畢竟當時根本沒有數位行銷,更是沒有 SEO、PPC、社群媒體等等,所以你可能會下意識地認為現在一切不同了,但在「行銷的基本原則」方面,有些事情還真的從來沒有改變。而作為數位時代的行銷人員們,有時我們需要提醒自己基本原則,因為在現在的時代我們很容易追逐新穎的東西,但有時,我們也很容易忘記基本原則。這裡有一些案例,讓你思考一下...
一、正確的訊息、受眾、媒介、時間
其實這不是什麼難事,你只是把你的受眾分成不同群體或角色,並了解他們的需求,且針對每個目標群體找到適合的訊息,並在他們實際使用的媒介上,在對的時間傳達給他們。那在數位時代之前,前人是如何制定行銷策略的呢?嗯,前人的確沒有這樣做,以前的方式是從一份受歡迎的雜誌、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名單開始,或是在繁忙道路附近放置一些戶外廣告,並在它們之間平均分配預算。但坦白說,現在還是有非常多的公司會採用這樣的數位媒介,且是非常有效的,不會因為我們有更多「酷炫的東西」可用,而去捨棄一些傳統的行銷方式。
二、被科技所蒙蔽
科技的進步是不可阻擋的,但同樣地,僅因為他們建造了它,並不意味著你必須想辦法使用它!多年來,我見證了一個反覆出現的主題:公司因為看到了一些酷炫的東西過於興奮,卻沒有正確評估他們的實際需求以及從技術中獲得的好處。相反,他們是被科技所蒙蔽,然後盲目地找到使用這種技術的方法,在這個情況下,導致他們浪費時間和金錢去提供「最好有的」功能,而忽略了「必須有的」功能。在過去,我曾有一些客戶想要建立網站,但當時他們的目標受眾根本無法到達網站,很特別的是,他們沒有預算在報紙上做廣告,可是這份報紙是會觸及他們的目標受眾數十萬人閱讀。最近,我遇到了幾家公司,他們花了大筆資金購買了全功能的內容行銷軟體解決方案或社群媒體規劃/排程工具,但後來他們意識到,這個平台依賴於「內容」來完成整個過程,這就是他們完全忽視的事情。
三、真實的溝通
我的第一批客戶在鄉下地區擁有一家大型百貨,從家具到衣服,賣天底下所有的東西,而對於一個雄心勃勃的年輕機構來說,這並不是最迷人的開始,是所有的營業額都要承擔!所以他決心讓他的廣告呈現不同的形象,來促成營業額的轉換,但他對行銷的定義是一種可以用來鼓勵那些通常不會去他的商店購物的人的技術,正因為如此,他吸引了顧客,但類型完全錯誤,客流量並沒有轉化為銷售。現在的社會也不例外。因為行銷人員從未承受過如此大的壓力來提供數據:網站流量、社群媒體上更多的讚或追蹤者等等,獲取這些數字的技巧和技巧有很多,但為了流量而增加流量實際上弊大於利。在每個人都談論真實性(尤其是在網紅行銷的背景下)的時代,了解您的品牌及定義從未如此重要,畢竟現在太多的企業試圖將自己的定位與現實有所不同,但卻無法與受眾配對。
四、推薦和網紅行銷的力量
推薦和評論並不是為網路發明的,「推薦」在行銷中始終具有強大的力量。在網路出現之前,如果您需要水管工或屋頂修理,您會做什麼?您可能使用過報紙側欄的目錄刊登,但您可能也四處詢問過鄰居、朋友或家人是否使用過可以推薦的水管工?
在客戶的行銷策略中,我一直致力於請客戶「建立推薦並積極推動推薦」。早在 1994 年,我們就聘請了一位知名板球運動員作為客戶的品牌大使,我們製作了一系列行銷材料,以他和客戶的產品為特色,整體做下來感覺不像廣告,反而更具教育意義,我們利用他龐大的粉絲群和值得信賴的地位,將我們客戶的產品介紹給更廣泛的受眾,並透過關聯使其立即可信。以上是不是聽起來有點熟呢?
五、總結
四分之一個世紀過去了,行銷本身是否真的發生了變化,或者我們只是擁有了新的、不斷發展的工具?它們是否總是幫助我們更好地完成工作,或者它們有時會分散我們的注意力,阻止我們把簡單的事情做好?你可以好好想一想,也可以將答案寫在明信片上,啊抱歉!明信片是我們以前寄來的東西。
文章來源:https://www.digitaldoughnut.com/articles/2024/april-2024/how-much-has-marketing-really-changed-in-25-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