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Facebook 宣布將關閉臉部識別的功能,還將刪除其所有臉部識別模板,並不再自動判別照片中的人物。其改變的原因是罰款和潛在的違法可能性,使得其功能的價值相比於經營成本,較無利益可言。
Facebook 的臉部識別系統長期以來一直是隱私倡導者關注的問題,其也有辨識亞裔和非裔正確率較低的問題。而針對其功能的法律訴訟,也使 Facebook 付出了數十億美元的罰款。
在二月份,Facebook 就在伊利諾伊州的集體訴訟中同意以6.5 億美元和解,理由是其臉部識別過程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資訊隱私法。Facebook 還在2019 年因各種隱私洩露行為被 FTC 罰款 50 億美元,其中包括使用臉部識別技術。
而於今年二月 TikTok 也支付 9200 萬美元和解一項被指控其收集使用者臉部識別資料,用於追蹤和儲存用戶數據並應用於廣告的指控。
Facebook 表示,臉部識別系統提供了有價值的服務,例如幫助視障用戶使用其軟體,並在用戶的圖像被標示的同時提醒用戶,超過三分之一的用戶正在使用它的人臉識別功能。
然而,雖然經營成本和聲譽損失繼續增加,Facebook 並沒有排除未來使用臉部 ID 的可能性,可能是作為替代的追蹤方式同時收集數據。該技術在個人設備上運行時,臉部識別可能特別有價值。這種設備上的臉部識別方法不需要與外部伺服器進行臉部數據連線,現在最常用於解鎖智慧型手機的系統中。
《紐約時報》報導表示,Facebook 的母公司 Meta 已考慮將臉部識別技術納入其 AR 眼鏡項目,並特別說明了所涉及的隱私問題及因應方式。這些最終可能會令人望而卻步,但它確實表明 Facebook 仍在權衡臉部 ID 的價值,以及如何使用它來做有效應用。
這將帶來一系列全新的隱私問題——但實際上,從原始數據的角度來看,罰款與更廣泛的利益相比,可嘗試開發更多可能利用的功能。
文章來源:https://www.socialmediatoday.com/news/facebook-abandons-facial-recognition-will-no-longer-identify-users-to-tag/609343/